2月4日,崇明警方按照群众举报线索,在辖区横沙乡新北村进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,当场抓获正在搬运烟花爆竹的秦某,并从秦某住处和私家车上查获烟花爆竹10箱。 后经询问了解到,秦某当天花了2100元从江苏购得这些烟花爆竹,装车后用衣物、黑色塑料袋等掩盖住10箱烟花爆竹,防止被别人看到,并一路非法运输至横沙住处。据秦某交代,这些烟花爆竹是帮亲戚朋友一起带的,主要用于春节期间燃放。目前,警方根据《上海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对秦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,并收缴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。据悉,自2月4日本市召开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会议以来。区公安分局按照烟花爆竹管控“目标不变、标准不变、措施不变”的要求,持续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整治行动,统筹强化“点上打私售、线上缉私运、面上查私存”三方面措施。整治行动开展以来,警方根据线索排摸,已查处8起非法经营、储存、运输烟花爆竹案,查获非法烟花爆竹370箱。近日,警方又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,嫌疑人被行政拘留。警方对非法运输、储存、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始终坚持严打严查,市民朋友要充分认识非法存储烟花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危害。2021年春节期间,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目标不变、标准不变、措施不变,市民可通过110报警电话、12350安监服务热线等途径,举报非法生产、运输、储存、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。同时,敬请广大公民关注上海市及各区燃放烟花爆竹通告,在规定可燃放区域安全规范燃放烟花爆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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