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,称有人销售野生鸟类。分局迅速组织经侦支队等多家单位成立专案组,经过缜密侦查,于2021年1月23日在本区多个街镇收网,从非法狩猎、销售、收购野生鸟类的各个环节予以精准打击,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。共缴获野鸭131只,其余野生鸟类661只。经查,在该涉嫌非法狩猎、销售和收购野生鸟类的全链条犯罪团伙中,顾某等4人通过拉网等非法方式狩猎野生鸟类,随后通过朱某等2名中间人在明知顾某等人的野生鸟类系非法狩猎所得的情况下,仍介绍贩卖给沈某,而沈某又再转销给黄某等6人用于进一步销售牟利。目前上述13人分别因涉嫌非法狩猎罪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警方提醒: 非法狩猎、销售或收购野生动物均涉嫌触犯法律,都将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和法律的严惩。崇明全域均已被列为禁猎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,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狩猎罪。对于非法捕猎行为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 崇明警方呼吁广大人民群众,请勿食用野生动物。不明来源的“野味”流入餐桌,对人身安全亦有影响,消费者应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,远离“野味”,健康饮食。如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,请及时拨打12315或110举报。
记者:沈俊 通讯员:沈宵凌 交一个工作生活的帮手,开一扇了解崇明的窗口,多一条喜欢小岛的理由 美图、美文投稿请发送至邮箱:cmxwb2010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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